工程師是職業水平評定(職稱評定)的一種。其下,有技術員,助理工程師等職稱;其上有高級工程師,教授級高級工程師等職稱。當然,這也只是對從事工程建設或管理人員技術水平的一種標定而已。 按職稱(資格)高低,分為:研究員或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正高級)、高級工程師(副高級)、工程師(中級)、助理工程師(初級)。 通常所說的工程師,是指中級工程師。工程師職稱是要上級主管部門評定,全國通用。其中,2017年1月1日起,不再需要考中級英語職稱考試和應用計算機考試。
高級工程師職稱考試指凡大專以上學歷,擁有兩年、三年或五年工作經驗者(具體按工作性質和學歷而定)都可以參加高級工程師職稱考試,具體事宜如下。 高級工程師分為兩級三類:高級工程師(副高)、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正高)、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正高)。
任高級工程師期間,撰寫過下列著作或論文之一: A、正式出版過10萬字以上的專著。 B、在國家出版部門確認的重要專業公開刊物上發表本專業論文三篇以上。 C、在同行專家認定的國際性學術會議上宣讀交流本專業論文二篇以上。 D、在同行專家認定的全國性學術會議上宣讀交流本專業論文三篇以上。 E、撰寫由本人承擔的科研項目、生產項目或工程設計項目的技術報告(總結)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行業內產生較大影響。
具備能力 1、具有解決生產過程或綜合技術管理中本專業領域重要技術問題的能力。 2、有系統廣博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掌握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現代管理的發展趨勢。 3、有豐富的生產、技術管理工作實踐經驗,在生產、技術管理工作中有顯著成績和社會經濟效益。 4、能夠指導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