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申報的定義和重要性:
消防申報是指在場所開業前或者變更用途前向消防部門申報并經過審核的過程。通過消防申報,可以確保場所的消防設施和管理制度符合相關標準和規定,預防火災等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
在進行消防申報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反映場所的實際情況和用途否則可能會影響審核結果。
時間的把握: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申報否則可能會影響審核結果。
費用的繳納:需要根據當地政策和規定繳納相應的費用否則可能會影響審核結果。
積極配合審核工作:在等待審核期間需要積極配合消防部門的審核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遵守相關的消防規定和要求:獲得消防許可證后還需要遵守相關的消防規定和要求確保場所的消防。
其他場所:
人員密集場所,如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游、宗教活動場所等。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場所,如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廠房、庫房和丙類火災危險性的廠房、庫房,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經營場所等。
高層建筑和地下建筑,如高層民用建筑的辦公樓(寫字樓)、公寓樓等,城市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國家儲備糧庫、總儲量在10000噸以上的其他糧庫等。
其他需要進行消防申報的場所,如電子計算機房、燃氣鍋爐房、可燃油油浸電力變壓器室等場所。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對需要進行消防申報的場所的具體規定可能會有所不同。因此,在具體操作時,建議參考當地消防部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進行申報。
哪些項目竣工后需要申請消防驗收?
A:根據《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119號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單位應當申請消防設計審核,竣工后申請消防驗收:
1、建筑總面積大于二萬平方米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2、建筑總面積大于一萬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3、建筑總面積大于一萬平方米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
4、建筑總面積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
5、建筑總面積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
6、建筑總面積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