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多式聯運合同貨物多式聯運合同是指多式聯運的承運人以兩種以上不同的運輸方式,負責將貨物從接管地運至目的地交付收貨人,并收取全程運費的合同。貨物多式聯運合同具有的特點是:
⑴承運方由兩個以上采用不同運輸方式的承運人共同構成,合同對這些承運人均有法律約束力。
⑵支付運費的總括性。托運人將全程不同運輸階段的費用一次性支付。
⑶對于多式聯運運輸過程中發生的貨物滅失或毀損,承運人負擔連帶責任。當沒有過失的承運人履行賠償義務之后,有權向造成損害的承運人進行追償。如果數個承運人之間無法分清過失,則按各自所得的總運費的比例分擔。
普通服務范圍:
A、辦理成都至全國各地行李托運、鐵路快件、鐵路行包等業務
B、辦理成都至北京、廣州、成都以及全國各地公路運輸,大、中、小城市均可到達
C、辦理成都至全國各地長途包車、空車配載業務
D、辦理貨物倉儲
E、辦理成都至全國各地的特快專遞業務
在托運前必須將貨物的包裝和標記嚴格按照合同中有關條款,國際貨協和議定書中條,項辦理。
(1)貨物包裝應能充分防止貨物在運輸中滅失和腐壞,保證貨物多次裝卸不致毀壞。(2)貨物標記,表示牌及運輸標記,貨簽,內容主要包括商品的記號和號碼,件數,站名,收貨人名稱等。字跡均應清晰,不易檫掉,保證多次換裝中不致脫落。
要做好危化品裝運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檢測,防止損壞的車投入營運。保證車輛狀況符合要求,尤其是防護裝置必須保持良好性能,做到有遮陽、防雨、防散失設備或用具,排氣管裝有有效的隔熱和熄滅火星的裝置,電路系統應有切斷總電源和隔離電火花的裝置,車上應懸掛黃底黑字“危險品”宇樣的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