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⑴貨物重量和體積的計算有其自己的特殊方式。整批貨物的重量由托運人確定,承運人也可以進行抽查。散裝貨物重量,承運人可以通過船舶水尺計算。貨物按體積計量收取運費的,托運人應提出重量和體積。
⑵合同履行期限受自然條件(氣候、水情等)的影響。合同履行期限通常包括起運港發運時間、每一換裝港時間和運輸時間。由于自然條件因素所造成的誤時,不計算在運期之內。
禁止貨物
⒈禁止珍貴文物圖書出口限制、鴉片、海洛英、嗎啡等煙毒品運輸限制;
⒉罌粟殼運輸限制;麻醉藥品限制;
⒊禁止運輸麻醉藥品出入;
⒋金屬礦砂等運輸限制;
⒌五金、電料建筑器材運輸限制;雜銅運輸限制;廢鋼運輸限制;
⒍還有炸藥運輸限制;糧食運輸限制;木材運輸限制;
⒎內蒙古自治區物資運輸也屬于禁止運輸項。
裝運危化品應有固定的車輛和專業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工,駕駛證、押運證、準運證等要齊全;行駛中要按照指定的路線,不得在繁華鬧市中行駛、停靠。
投保貨物運輸險:保險責任是因為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非人為因素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不參與運輸管理,賠償只是一種對貨物損失后的經濟補償形式。
不論貨物辦理保價運輸或是投保運輸險,都屬保護措施。鐵路辦保價是針對鐵路責任的,對于不屬于鐵路責任的損失,鐵路不承擔保價賠償;托運人要求得到比保價運輸更高的賠償時,也可辦理投保運輸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