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⑴貨物重量和體積的計算有其自己的特殊方式。整批貨物的重量由托運人確定,承運人也可以進行抽查。散裝貨物重量,承運人可以通過船舶水尺計算。貨物按體積計量收取運費的,托運人應(yīng)提出重量和體積。
⑵合同履行期限受自然條件(氣候、水情等)的影響。合同履行期限通常包括起運港發(fā)運時間、每一換裝港時間和運輸時間。由于自然條件因素所造成的誤時,不計算在運期之內(nèi)。
貨物性質(zhì)
根據(jù)貨物的性質(zhì)不同,貨物運輸合同可以劃分為普通貨物運輸合同和特種貨物運輸合同。特種貨物運輸合同又可分為危險貨物運輸合同、鮮活貨物運輸合同、長大笨重貨物運輸合同等。
裝運貨物前應(yīng)嚴格檢查,特別是要檢查各種容器的腐蝕情況,各種卸壓閥、緊急切斷裝置、遮陽物及消靜電等裝置是否失靈、損壞。對包裝不牢、破損或品名標簽、標志不明顯的易燃、易爆、劇毒?;泛筒环弦蟮墓摅w及沒有瓶帽的氣體鋼瓶等,不得裝運。
裝卸場地必須平坦暢通,夜間裝車條件要好,嚴禁野蠻裝卸。裝卸?;坟浳飼r,車輛發(fā)動機應(yīng)滅火。裝卸工人應(yīng)注意防護和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必須輕裝輕卸,使用不發(fā)生火花的工具。吊裝設(shè)備必須牢靠,防止拖拉、滾翻、震動、摔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