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意義: 企業可以從煩雜的人事管理業務中解脫出來。全身心的投入到企業經營和市場開發中去。 企業與代理公司簽訂人事委托代理協議,從而避免企業因勞動政策不熟悉而產生的勞動爭議與勞動糾紛。 有工作能力和豐富工作經驗的專業工作人員提供專業服務,使企業能更好的進入良性運作當中去。 與職能部門良好的溝通與協調,為勞動者、企業、機關架起溝通橋梁。 推行人事代理制可以克服“小而全”、“大而全”重復建設造成人力資源浪費的弊端。提高人事管理工作的法治化,社會化和專業化程度。
人事代理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有利于實現人檔分離和人才社會化管理。對用人單位而言,可減輕大量的人事事務性工作,解決在人才引進、畢業生接收、職稱評審、人事檔案管理等方面遇到的問題;對各類人才而言,個人不再是“單位所有”,流動變得十分方便,權益得到有力保障。
勞務處包的好處: 1.管理規范,提高用工安.全。一方面,承包方負責托管人員的相關事務,并向其提供有關勞動方面的咨詢,幫助維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承包方為企業提供相關政策的咨詢并給出合理化建議,可以有效為企業規避用工風險。 2.成本低廉,提高企業效益。通過外包,可以為企業節省大量辦公費用,降低企業軟硬件資源支出,免去企業管理者相關人事管理流程中大量機械重復性的工作,使管理者能投入到其它能使企業有效增值的管理活動中。 3.服務,提高員工工作熱情。承包方為托管人員辦理一切人事代理手續,免除了員工的后顧之憂,使其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對企業的責任心增強,更具工作熱情。 4.降低用人風險。與勞務派遣相比,用工單位(發包方)不用承擔連帶責任。
人事代理是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根據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接受單位或個人委托,為多種所有制經濟尤其是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及各類人才開展的人事事務的代辦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