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英文是Labor Dispatching,又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雇員租賃。 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要派企業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勞務派遣機構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務派遣起源于20世紀的資本主義國家美國,后傳至法國、德國、日本等國。90年代在我國國有企業勞動制度改革中,出現了為安置下崗職工而產生的勞務派遣,可跨地區、跨行業進行,現年薪通常為5萬—10萬。
人事代理是指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根據國家有關人事政策和法規,接受用人單位和個人委托,并以協議方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為單位和個人提拱專業化、社會化的人才人事服務。它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產生的新的人事管理方式,是人事管理社會化的重要標志,其相關的政策,確定為人事代理制度。 個人人事代理是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暫時失業者、或在職而沒有過多精力去辦理相關人事事項、應屆大學畢業的人員,將需要辦理的人事事項交由相關機構代理。
勞務派遣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英文是Labor Dispatching,又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雇員租賃。
人事代理是指由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托,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為多種所有制經濟尤其是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及各類人才提供人事檔案管理、職稱評定、社會養老保險金收繳、出國政審等服務,是實現人員使用與人事關系管理分離的一項人事改革新舉措。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單位委托,也可由個人委托;可多項委托,將人事關系、工資關系、人事檔案、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住房公積金等委托區人才服務中心管理,也可單項委托,將人事檔案委托區人才服務中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