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互認 CNAS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制度在國際認可活動中有著重要的地位,其認可活動已經融入國際認可互認體系,并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是國際認可論壇(IAF)、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亞太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APLAC)和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PAC)的正式成員。2019年1月1日起,PAC和APLAC合并成立新的區域認可合作組織“亞太認可合作組織”(APAC)。 國際認可論壇(IAF)互認 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實驗合作組織互認 中國CNAS認證與區域組織互認: 與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PAC)互認 與亞太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APLAC)互認 也就是說獲得CNAS認可的實驗室,在國際上是受互相的組織內的成員國互相認可的。
CNAS為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CNAS)的認證英文縮寫。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名稱為: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 英文縮寫為:CNAS),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的規定,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并授權的國家認可機構,統一負責對認證機構、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等相關機構的認可工作。 CNAS由原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簡稱為CNAB)和原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簡稱為CNAL)合并而成。CNAS通過評價、監督合格評定機構(如認證機構、實驗室、檢查機構)的管理和活動,確認其是否有能力開展相應的合格評定活動(如認證、檢測和校準、檢查等)、確認其合格評定活動的性,發揮認可約束作用。
CNAS資質標志的使用規定 具有CNAS資質的機構可以使用CNAS標志,但需要遵守相關規定。 CNAS認可證書上注明的CNAS標志,只限于在相關檢驗、測試和校準(包括判定和認證)證書上使用。只在檢驗、測試或校準的領域內,或達到特定監管目的(例如食品和藥品監管)時,才可以使用CNAS標志。
CNAS資質的基本概念 CNAS資質是指實驗室、檢測機構、認證機構、校驗機構、檢驗機構等在CNAS認可的范圍內,通過認可后發放的符合《實驗室認可規則》(CNAS-CL01)等文件規定的CNAS標志并獲得證書的資格。 具有CNAS資質的機構,是經過CNAS認可,具備獨立、公正、專業的評定、檢測、認證、校驗、檢驗等業務能力的機構,是國家、地方政府和消費者信賴的機構。 CNAS認可是指在國際實驗室認可公約(ILAC)和亞太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APLAC)規定的范圍內,經CNAS組織進行的實驗室的合格評定活動,確認實驗室具有符合國際和國內標準的實驗室技術水平和管理質量,從而發放認可證書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