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經營范圍的內容可以開票嗎?
公司有實際發生的業務,需要給客戶開票,但是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里沒有這項內容,可以開票嗎?
首先
我們要知道,只要是實際發生的業務,都是必須要開票的,否則稅務局會認定為瞞報收入。另外,從客戶的角度上考慮,客戶肯定也不愿意付了錢卻拿不到發票。所以,就算營業執照上沒有這個經營范圍,我們也是可以開票的。
其次
我們根據開票的次數來判定是否需要增加經營范圍。如果是臨時性的或者偶爾開一次票,是可以直接開票的。但是,開票的稅種不一致,可能導致到申報增值稅時,系統比對不通過的情況。
舉個例子
情況一:某一般納稅人公司經營范圍是銷售電腦配件,稅種是13%貨物類,偶然給客戶銷售了一批辦公桌椅,辦公桌椅也是屬于13%稅率的貨物類。稅種一致,報稅時可直接申報。
情況二:某一般納稅人公司經營范圍里是銷售化學原料,稅種是13%的貨物類,臨時給客戶提供了一次技術服務,開票內容為6%的技術服務費。次月申報增值稅時因為稅種不一致,系統會提示比對不通過。不用擔心,這種情況可以先強制申報然后聯系專管員說明情況,讓專管員解除異常即可。
敲重點
如果是長期性的業務,那么就需要增加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然后聯系主管稅務機關增加稅種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