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設備產品:
車位鎖、車輪鎖、路樁、路錐、擋車器、護欄、鐵墩、反光鏡、球面鏡、陽光棚彈立柱、減速帶、隔離墩、道釘、輪廓標、道閘、法欄桿、自行車架、防撞桶、崗亭崗臺、反光護角、警戒帶、反光膜、坡度板、防眩板、反光衣、太陽能燈燈、燈箱、電動門、各種標志標牌、各種冷漆熱熔標線、車位線、反光材料。
交通標志牌是表明交通法規及交通數據的符號圖片,它可讓交通政策法規獲得品牌形象、詳盡、簡要的表述,另外還表現了無法用文字說明內容,用于管理方法交通、標示駕駛方位以確保交通輸通與駕駛的機器。適用于道路、大城市交通及其一切專用公路,具備規律的特性,車子、路人都必須要遵守。
道路交通標志牌的的設置規則:
1、交通標志的設置應綜合考慮、布局合理、防止出現信息不足或過載的現象。信息應連接,重要的信息宜重復顯示。
2、道路交通標志牌一般情況下應設置在道路行進方向右側或車行道上方;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設置在左側,或左右來兩側同時設置。
3、為保證視認性,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標志時,可安裝在一個支撐結構(支撐)上,但多不應超過四個;分開設置的標志,應滿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標志的設置空間。
4、原則上要避免不同種類的標志并設。解除限制速度標志、解除禁止超車標志、路口優先通行標志、會車先行標志、停車讓行標志、減速讓行標志應單獨設置;如條件受限制無法單獨設置時,一個支撐結構(支撐)上多不應超過兩種標志。
5、警告標志不宜多設。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警告標志時,原則上只設置其中需要的一個。(警告標志:警告車輛,行人注意道路前方)
交通標志牌制作要求——形狀和大小。
國家標準規格:三角警示牌、圓形交通標牌常用規格:Φ600mm×1.5mm、Φ800mm×1.5mm、Φ1000mm×1.5mm、△700×2.0mm、△900×2.0mm
方牌:800×800mm×2.0mm、3000×2000mm×2.5mm和4000×2000mm×3.0mm、(內容、尺寸及鋁板厚文庫度可按買家需求訂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