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通流的需要及地形、地物的情況,道路上必要時應設置人行跨路橋(包括地下人行橫道),柵欄、照明設施、視線誘導標志,緊急聯絡設施及其他類似設施。
路面標線:包括禁止標線、指示標線、警告標線等,是直接在路面上用漆類噴刷或用混凝土預制塊等鋪列成線條、符號,與道路標志配合的交通管制設施。例如,路面標線種類較多,有行車道中線、停車線豎面標線、路緣石標線等。標線有連續線、間斷線、箭頭指示線等,多使用白色或黃色漆。
隔離柵:是高速公路的基礎設施之一,它使高速公路全封閉得以實現,并阻止人畜進入高速公路。它可以排除橫向干擾,避免由此產生的交通延誤或交通事故,保障高速公路效益的發揮。隔離柵按其使用材料的不同,可分為金屬網、鋼板網、刺鐵絲和常青綠籬幾大類。
道路交通標志牌的的設置規則:
1、交通標志的設置應綜合考慮、布局合理、防止出現信息不足或過載的現象。信息應連接,重要的信息宜重復顯示。
2、道路交通標志牌一般情況下應設置在道路行進方向右側或車行道上方;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設置在左側,或左右來兩側同時設置。
3、為保證視認性,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標志時,可安裝在一個支撐結構(支撐)上,但多不應超過四個;分開設置的標志,應滿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標志的設置空間。
4、原則上要避免不同種類的標志并設。解除限制速度標志、解除禁止超車標志、路口優先通行標志、會車先行標志、停車讓行標志、減速讓行標志應單獨設置;如條件受限制無法單獨設置時,一個支撐結構(支撐)上多不應超過兩種標志。
5、警告標志不宜多設。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警告標志時,原則上只設置其中需要的一個。(警告標志:警告車輛,行人注意道路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