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第六醫(yī)院精神科郭延慶代掛號
人物經(jīng)歷
曾在美國內(nèi)華達大學進修應用行為分析一年。長期組織兒童孤獨癥應用行為分析(ABA)家長培訓班并擔任主講,普及ABA以及孤獨癥的早期干預措施,在孤獨癥家長中引起較大反響。
職稱:主任醫(yī)師
出診時間: 星期四上午 星期二上午
專業(yè)特長:兒童精神障礙、心理、行為分析、兒童孤獨癥
經(jīng)歷:兒童精神障礙、心理、行為分析、兒童孤獨癥
堅持底線管理原則,
不輕易上綱上線,不輕易發(fā)號施令
人無完人,況且是個孩子。要說讓孩子舉手投足、一言一行都符合管理者的心境和心意,別說是個孩子,就是一個圣人在我們身邊,他(她)也做不到。
在親子互動的大部分時間里,我們應該做的,不是讓孩子的言行舉止時時處處符合我們的心意和愿望,而是學著尊重他(她)的自由和選擇,或者依順她的自由和選擇來教化引導他,而不是動輒“這不行”,“那不可”。
如果確實需要限制孩子的自由和選擇,需要去干預和管理他(她)的行為,這樣的情況應該是少數(shù),是非常態(tài)。
這就是我所提到的,面對“不期而得”的行為,我們要堅持“底線管理”的原則。沒有觸碰底線原則的行為,即使在當下我們不期望、不希望,如果它并沒有顯著地妨礙他人自由,也沒有明顯影響到其自身發(fā)展,這時候應該壓抑我們管理的欲望動機,而不是壓制孩子的行為。
首先,我們必須自覺意識到這個管理的沖動,以及這個沖動在當下,其實多半是由于個人的主觀不喜歡或者不希望,它并沒有多少客觀上需要得到管理和控制的必要。
那么,什么是底線原則呢?我想這本身也是一個沒有統(tǒng)一答案的問題。每一個人都可能有自己的做人和管理人的底線。但如果尋求一個公約數(shù),我認為還是可以得到一些大概指導的。
關(guān)于底線原則的公約數(shù),我認為應該包含以下三類行為:
1. 針對他人的攻擊行為
讓孩子學習人我的分別,意識到別人不是自己的一部分,不可以任性胡為,需要尊重別人的身體和界限。
2. 破壞他人(公共或家庭)財產(chǎn)的行為
讓孩子學習到物我、人我的界限,學會非己勿取,非己勿壞的處世原則。
3. 針對自身的攻擊行為
讓孩子學習愛惜自己、尊重生命、自尊自愛的立世原則。
因勢利導、正向轉(zhuǎn)移的原則
實際上,生命自降生以來就在以的形態(tài)度過分分秒秒,而這分分秒秒是用不同姿態(tài)和樣式的行為去充實的。與其用這分分秒秒去阻止、呵斥、打罵孩子,去無力控制其行為,還不如對孩子因勢利導,或吸引他從事我們期望的其他行為。
當這種因勢利導開始于不期望行為發(fā)生之前,你多半會成功。如果等孩子哭著鬧著要從事我們不期望的行為了,那就為時已晚了。
因此,好的管理者要熟悉孩子,善于因時就勢,要有策略和管理的藝術(shù)。
說到這里,你是否會感到自己有很多不足呢?!感到自己不足,這正是我想要達到的。
因為,當你怒氣沖沖地、試圖管理和控制孩子的時候,哪能想到你自己的不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