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收據可能包含的費用有: 1、掛號費 包括醫院門診掛號費、專家門診掛號費等。 2、醫藥費 指購買藥品所支付的費用。 3、檢查費 指為確定傷情而收取的費用,包括為所需和各種醫療檢查費用,如血液檢查費用、透視費用、CT費用、B超費用、彩超費等。 4、治 療費 即接受治 療所支付的費用,如換藥、打針、理療、手術、化療、矯形、整容等費用。 5、住院費 指按住院標準入院而由醫院收取的床位費、水電費等費用。 6、其他費用 如專家會診的費用。
醫院證明的內容通常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就診時間、主訴癥狀、醫生診斷意見、方案、病情程度等。這些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對于證明患者的健康狀況和就醫情況至關重要。
病歷是指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文字、符號、圖表、影像、切片等資料的總和,包括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病歷歸檔以后形成病案。 按照病歷記錄形式不同,可區分為紙質病歷和電子病歷。電子病歷與紙質病歷具有同等效力。
《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中對于單位或其他個人需要調取患者病案資料做出過明確規定,如果患者本人無法自己來醫院,應書寫委托書委托代理人,持患者的身份證復印件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經醫院醫務科批準,可到醫院病案室查詢患者的病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