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在尚未抵扣的留抵稅額
很多企業在注銷前往往銷售額都不多,銷項稅額也不多,但是可能由于前期的產生的進項稅額較多,在注銷前都有大量的留抵稅額。
但企業可以在注銷前將相當于該部分進項稅額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按照視同銷售,計算銷項稅額。或者銷售給其他企業,產生銷項稅額,注意盡量在注銷時減少留抵稅額。
2、注銷前賬面上仍有存貨
一般納稅人終止生產經營,辦理注銷稅務登記,要先辦理一般納稅人注銷,如果尚有未曾出售的存貨,則會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作為出資的收回或利潤的分配。
某一般納稅人企業,商貿批發行業,2017年年底,不想經營了,準備注銷。但是賬面還有10萬元的存貨,市場價(不含稅)為 12萬元。稅務上怎么處理呢?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屬于視同銷售行為。
注銷時,需按市場價12萬繳納增值稅,應交增值稅為12萬乘以適用稅率。
3、注銷前有未繳納的印花稅
印花稅作為一個小稅種,平時在大家眼里無甚存在感!但企業注銷時,它卻是必查項目!企業成立以來的重大合同,均會進行印花稅審核,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租售,購銷合同都是檢查重點!注銷前,仔細檢查一 遍,該補的趕緊補!
4、注銷前有尚未清償的債務
公司依法定程序進行注銷,要成立清算組進行公告清理債權債務。如果經公告,在45天內,債權人沒有申請債權視為自動放棄。如果沒有公告,沒有進行清算,即使公司注銷,債務也不會消滅,債權人有權繼續主張。
在稅務處理上,如果公司的債權人放棄債權,應該計入“營業外收入”,根據利潤情況繳納企業所得稅。
5、注銷前有尚未收回的款項
假如公司借款給股東,一直未歸還,也沒有用于生產經營的,應當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假如借款給員工,且未用于生產經營,超過一年(或年度終了)未還,應按“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由企業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對于其他確實無法收回的款項計入“營業外支出一-壞賬損失”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
注:企業注銷前一定要先自查是否存在留抵稅額,存貨的結余情況,企業的債權債務以及是否有未繳納的印花稅,否則注銷時將面臨涉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