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禮禮儀算是中華五千年傳承下來的一種特殊文化,各個地區差距很大,就是日照相隔數十里的村落,一些講法和做法也不盡相同。下面說的這些禮儀應該在嵐山區后村鎮比較通俗流行的一種禮儀。其中一些說法,也不是十分明白,希望懂得這些禮儀的人的指正。
出殯的當天晚上請道士念經一至七天,超度亡靈,俗說“做歸山燈”。第二天,孝女、孝婦等穿孝服,首次上墳,俗說“攔山神”、“攞兩朝”。 辦喪事:對內親要派專人報喪。親朋好友要先送禮,再參加吊祭、送葬、吃飯。喪飯兩餐(正餐),一葷一素,入殮時食素,俗說“歸棺飯”、“齋飯”;出殯時食葷,俗說“出葬飯”。 舊時安葬后,有的孝子還會晝夜在靈堂或墳前守護一段時間,俗說“守孝”。
出殯:滿堂皆白,事前要祭奠,俗稱“燒香”,先兒孫后親朋按輩分大小依次燒香磕頭。祭奠后,兒孫及兒媳孫媳等要跪在棺材前一餐飯,俗稱“食材(財)飯”。食材飯時,要請一至二位“命好福好”的人主持斟酒盛飯,酒斟二巡,飯盛二次量少。隨意食菜,每碗吃一點。主持人要說些吉利話。出殯時,孝子孝孫要加穿粗麻衣、草鞋、系草繩,持孝杖棍。送葬隊伍,由持引魂竹的引路,此人負責丟引路紙。接著是持旌旗的、抱靈牌的、樂隊、祭軸、花圈、送葬的親朋、靈柩、子孫。行至村外交通道口處(城市、集鎮走出街口)“謝孝”,由孝子孝婦等跪向送葬的親朋叩首。謝孝后,孝子才孫扶柩至墳前,把草鞋、孝棍、花圈等丟在墳地上,即參加筑墳。墳筑好后,有喝彩、撒糧米習俗。
入殮:事前孝子孝孫(男丁)穿孝服由吹鼓樂師導引到平時吃水的井里或塘里用水桶取少量水,丟幾個銅錢或鎳幣到井里或塘里,俗稱“買水”。將買回的水為死者洗澡,俗稱“抹三下”。在縣城,買水之前,由吹鼓樂師導引殯葬人員抬著空棺到街上游一趟,俗稱“游材”。入殮后到出殯前靈堂要點長明燈,棺材頭部還要加一盞油燈,俗稱“點腦頭火”。富人死后,棺材要停入在廳堂數月至數年,俗稱“存枋”。窮人死后,只要日子相合,擇日即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