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甲級資質的單位除了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備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能力的人員,其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六名;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工作四年以上,并具備甲級資質等級要求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專業知識和能力;
(二)近三年內開展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項目不少于二百個,且未因檢測質量問題引發事故;雷電防護裝置檢測項目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組織的質量考核合格率達百分之九十以上;
(三)具有滿足相應技術標準的專業設備(附表1);
(四)取得乙級資質三年以上。
為了確保建筑物的防雷,根據建筑物的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防雷檢測資質等級是非常重要的。不同級別的檢測單位在技術能力、設備配置和人員資質方面存在差異,因此,選擇合適的檢測單位對于保障建筑物的防雷至關重要。
表明實驗室具備了按有關國際準則開展校準/檢測的技術能力。
CNAS實驗室認可準則的依據是ISO/IEC17025,這是個國際通用的實驗室質量和技術要求的標準。實驗室獲得了CNAS的認可,就標志著其已經依據國際標準建立了一套質量管理體系,只要嚴格依據該體系開展工作,則實驗室的技術能力就有了保障,那么實驗室為顧客所提供的檢測/校準服務就可以聲稱是符合國際標準要求的。
參與國際實驗室認可雙邊、多邊合作,得到更廣泛的承認。
我國的認可機構已經簽署與APLAC以及ILAC的相互承認協議(MRA)。該協議的簽署,為我國實驗室參與國際活動建立了一條“高速公路”。實驗室在獲得CNAS的認可之后,便可以利用這條途徑通向協議的其他簽署方,從而得到更廣泛的承認。這樣既可以增加我國實驗室與國際同行間的交流,也可以通過利用互認協義降低成本的優勢吸引更多的實驗室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