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商品交易所是2011年3月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準,經部級聯席會議備案通過,在江蘇省金融辦監管下開展金屬現貨幾大宗商品延期交易的以交易所冠名的交易市場,同時也是2013年省政府規范清理金屬交易場所時,經過蘇政辦發〔2013〕74號文件明確批示,予以核心保留的金屬交易中心之一。
交易所注冊資本1億人民幣,實收資本0.3億人民幣,位于江蘇無錫,現有辦公場地面積近4000平方米,以及超過9萬平方米的交易倉庫、大型金屬堆場及專屬貨運碼頭。經營范圍涵蓋:從事金屬材料、紡織原料、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品)現貨的電子商務交易;倉儲服務;貨運配載;貨物運輸代理服務;信息咨詢服務;會議會展服務;利用自有資金對外投資。
交易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江蘇省交易場所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大宗商品電子交易規范》,運用電子商務信息技術,組織中國境內白銀、鋁棒、鎳等貴金屬的合法生產和經營,聯合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江蘇銀行等對資金實行監管,利用電子商務平臺,通過互聯網直接在線報價、配對,以網上銷售、電子購物的方式實現訂貨和回購交易。
交易所與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江蘇銀行等多家銀行合作,簽署第三方資金存管協議,保證廣大投資者的資金。此合作方式為銀行資金三方托管,即交易所將投資者的交易結算資金交由銀行等獨立第三方存管,交易中心不會接觸到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而由存管銀行負責投資者交易清算與資金交收。此合作方式從根本上建立起確保投資者交易結算資金運作的制度,達到控制行業風險、防范道德風險、保護投資者利益、維護金融穩定的目的。
交易所實行會員制,會員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從事貴金屬業務的金融機構、從事貴金屬及其制品的生產、冶煉、加工、批發,并具有良好資信的企業法人組成。交易所為會員和投資者提供的第三方金屬場外電子交易平臺,創新性的解決了金屬現貨場外交易存在的缺乏監管、信用交易的弊端。交易中心作為獨立第三方,通過行情發布、保證金交易、無負債結算、集中清算等措施,確保了交易各方資金的,交易的實現,信息的公開、公平、公正。
運營總監: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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