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安監總局聯合下發2014年第5號令《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法》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未按照要求安裝衛星定位裝置,或者已安裝衛星定位裝置但未能在聯網聯控系統(重型載貨汽車和半掛牽引車未能在道路貨運車輛公共平臺)正常顯示的車輛,不予發放或者審驗《道路運輸證》。 我公司擁有的“山西中航星北斗監控平臺”系第九批符合道路運輸車輛定位系統標準的系統平臺,平臺編號為50919。我公司平臺及設備終端在2014年9月通過了中國交通運輸部符合性審查,成為批在交通運輸管理局備案通過的經營性企業監控平臺并取得相關證書。我公司平臺能夠實現與全國道路貨運車輛公共監管與服務平臺的對接。適用于物流業車、貨車、長途客運車、危險品運輸車等所有營運性車輛。企業、車主均能實現在電腦看到車輛的實時動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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