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用于舞臺演出的音響設備統稱為舞臺音響,舞臺音響是演出器材的一個重要分支。
專業舞臺音響器材包括:調音臺、功放調音臺、便攜式調音臺、功率放大器、動圈話筒、電容話筒;無線話筒、音箱、音箱、功放音箱、超低音箱、均衡器、混響器;效果器、器、壓縮器、限幅器、分音器、噪聲門、激光唱機、錄音卡座、影碟機、投影機、變調器、點歌器、耳機等眾多設備。
調音師是負責演出舞臺上所有音響器材的專業人員。首先需要把所有的音源集中到調音臺,再把它們分成各個副路、編組、調校,然后將總路輸出音訊經總音響均衡送到功放及音箱發出聲音,以使其與該場地的音響特性相適應。調音師需要知道每一個環節的音樂特性、容易反饋的頻率及場地的共鳴點,才能控制每首歌曲的音量,并對它們作均衡處理。此外還要會用效果器改良不用的人聲、樂器聲并熟悉每一件器材的功能與限制,不使之出現失真及其它不良效果。對于所選用的器材要保證其質量與可靠性,事先要對可能出現的故障做好準備,及時采取有效的補救方法。有時需要在演出前幾小時完成準備工作,雖然時間很緊,但為了保險起見每條訊號線都要自己親自接才可放心。
平均輸出功率是指長時間連續工作的功率。峰值功率是指在短時間內承受的的功率,它要比額定功率大很多。擴音的輸出由功放決定,一定規模的音樂會,就要有一定的功率,標準為每人一瓦。根據音樂會的類型、會場的大小、混響及音箱的數量,功率會有所變化。
評價標準
專業用于舞臺演出的音響音質的評價標準有兩種,種是客觀標準,即儀器檢測標準;第二種是主觀評價標準。其中儀器檢測標準(即客觀標準)是明確的,主觀標準是因人而異的,因此首先客觀上要檢測出好的性能,才是好音箱和基礎,當然主觀評價應以“解析力好(音樂清析度高)”、“生動感強(音樂表現活潑)”、“結像力好(聲音凝聚力、定位好)”、“有空氣感(彈性好)”、“透明度高(高音穿透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