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記錄儀的使用對于加強民警執法監督,推動規范執法,防止和減少民警在執勤執法過程中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防范和減少執法突出的問題,提升民警執法的正規化和執法規范化水平,保護當事人和民警的權益以及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推動社會和諧發展等發揮了重要作用。
公安部對于執法記錄儀的建設和使用工作高度重視,印發了《關于印發<交警執法記錄儀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制定了《交警系統執法記錄儀設備性能和后臺管理系統設計參考要點》,并多次召開會議,部署推進執法記錄儀的試點工作。根據部局的部署任務和通知的相關要求,福建高速公路交警需要統一部署建設全省高速交警的執法記錄儀項目,實現對數據的集中和統一管理,加強使用管理,推動執法、執勤管理的現代化,進一步推動民警素質和修養。同時通過和執法數據、事故處理數據等進行全程關聯和融合,深度挖掘執法記錄儀數據的作用,提供更加量化、完整、、準確的信息分析、決策服務。
現場執法影像記錄儀,廣泛應用于巡警、交警、城管、法院、工商等執法部門,能有效提高執法和諧、和諧執法,為創造更和諧的社會保駕護航。現場執法影像記錄儀的使用,標志著一線執法單警裝備的科技含量進提高,一方面保證了資料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規范了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有效保護執法人員的正當權益及保護執法人員,提高執法工作落實的質量,提升執法隊伍管理水平,提升執法人員的專業形象及工作效率。另一方面,現場執法影像記錄儀作為現場真實證據的再現,刻意有效地避免被外界斷章取義,避免惡意投訴、暴力抗法及減少輕率的法律訴訟,限度的保證執法者與被執法者處于更公正、更透明、更和諧的執法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