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時代的進步發展下,我國各類含有金屬性成分的產品器械或是設備部件等都在不斷的創新上市和淘汰報廢著,這也導致了隨著時代的進步發展會出現越來越多的廢舊金屬存在,而我們賴以生存的地球從可利用的資源到居住環境都是有限的,這些報廢淘汰的生活工作垃圾不及時處理徹底解決的話,只會隨著時間的增長破壞并占據我們的生存環境,而金屬成分在各種各樣的設備器件甚至是不同行業中都具有運用價值,而哪些是禁止回收的廢舊金屬呢?
爆破式產品:我國是嚴禁槍支和彈藥的國家,但不排除像公共正規機構下,會使用含有爆破性質的產品,而包裹或是裝載這些含有爆破性質的外包裝往往會選擇金屬類穩定部件,但需注意在回收廢舊金屬治安管理法中要求規定,此類含有爆破性質的廢舊金屬材料是不允許私自收購的,需要專點專項的單位機構進行處理。
放射性物品:像醫院使用的設備器械多數為金屬部件,而回收這類廢舊金屬產品時需要注意,如若是帶有放射性使用的金屬器械設備,是不能進行私自回收的,一旦帶有放射性的污染泄露,將對人體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故此這類器械設備也都是由專門的機構進行銷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