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xù)。公安機關應當于受理當日,車輛銷戶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機動車報廢證明》,并告知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
(2)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
(3)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憑《機動車報廢證明》收購報廢汽車,并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4)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向汽車注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5)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對回收的報廢汽車應當逐車登記,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不得拆解、改裝、拼裝、倒賣有犯罪嫌疑的汽車及其“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配件?!拔宕罂偝伞笔侵笍膱髲U汽車上拆解下的發(fā)動機、前后橋、變速器、轉(zhuǎn)向器、車架。
(6)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售、贈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轉(zhuǎn)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的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自行拆解報廢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