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資報告具有法定證明效力,供被審驗單位申請設立登記或變更登記及據以向出資者簽發出資證明時使用。驗資報告不應被視為對被審驗單位驗資報告日后資本保全、償債能力和持續經營能力等的保證。委托人、被審驗單位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驗資報告不當所造成的后果,與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無關。
實際操作中的注意事項:
在實際公司注冊開始和增資過程中,尤其在銀行詢征和銀行打入資金過程中,經常出現的下列問題需要注意:
1.資金的金額:金額首先必須對,至少不能少于應出資額
2.資金的來源:必須來自投資者本人,經常會碰到別人代付
3.資金的用途:必須是“投資款”,經常會碰到“業務款”、“借款”等
資金的比例:必須按照約定的投資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