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須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1)死者親屬申請書。內容包括:死者遺體外運的特殊原因、運輸方式、主要直系親屬簽名等;
(2)醫療機構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死者身份證明,驗證后留復印件存檔。屬非正常死亡的遺體,須提供公安機關火化通知單并留復印件存檔;
(3)申請人或直系親屬身份證明,驗證后留復印件存檔;
(4)死者系信奉伊斯蘭教的民族,應提供當地民族事務委員會出具的證明;其土葬習俗應予尊重,自愿實行火葬的,他人不得干涉;
(5)死者原籍縣以上民政部門或殯儀館同意將遺體運回原籍、并監督遺體火化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