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用貸款的日常檢查工作由經辦支行負責。經辦支行調查崗應按季核實借款人家庭、職業、財產及還款能力的變化情況。如發生了拖欠貸款本息的情況或出現了貸款風險,應及時采取化解措施。個人信用貸款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辦支行應立即通過增加我行認可的抵質押物、優化貸款擔保條件來轉化貸款,降低貸款風險,或依法追回貸款。
1、借款人收入情況發生變化,對其還款能力產生重大影響;
2、借款人拒絕或阻撓經辦支行對其收支情況及貸款使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借款人將貸款用于國家法律和金融法規明確禁止的項目;
4、借款人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其他虛假信息,危害本行信貸資金;
5、借款人連續二期未歸還貸款利息;
6、借款人發生影響其償債能力的事件(如涉入訴訟、仲裁或其他行政、法律糾紛)或缺乏償債誠意;
7、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8、其他本行認為可能損害信貸資金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