惰性氣體滅火系統 惰性氣體滅火系統由滅火劑瓶組、驅動氣體瓶組(可選)、單向閥、選擇閥、減壓裝置、驅動裝置、集流管、連接管、噴頭、信號反饋裝置、泄放裝置、控制盤、檢漏裝置、管道管件及吊鉤支架等組成。
局部應用滅火系統指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保護對象以設計噴射率直接噴射氣體,在保護對象周圍形成局部高濃度,并持續一定時間的滅火系統。 局部應用滅火系統的噴頭均勻布置在保護對象的四周,火災發生時,將滅火劑直接而集中地噴射到保護對象上,使其籠罩整個保護對象外表面,即在保護對象周圍局部范圍內達到較高的滅火劑氣體濃度實施滅火。
全淹沒滅火系統 全淹沒滅火系統是指在規定的時間內,向防護區噴射一定濃度的氣體滅火劑,并使其均勻地充滿整個防護區的滅火系統。全淹沒滅火系統的噴頭均勻布置在防護區的頂部,火災發生時,噴射的滅火劑與空氣的混合氣體,迅速在此空間內建立有效撲滅火災的滅火濃度,并將滅火劑濃度保持一段所需要的時間,即通過滅火劑氣體將封閉空間淹沒實施滅火。
干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以下簡稱干式系統)由閉式噴頭、干式報警閥組、水流指示器或壓力開關、供水與配水管道、充氣設備以及供水設施等組成,在準工作狀態下,配水管道內充滿用于啟動系統的有壓氣體。 干式系統的啟動原理與濕式系統相似,只是將傳輸噴頭開放信號的介質由有壓水改為有壓氣體。